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A

陕发改办复〔2020〕213号


吴大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安康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安康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33.5万人,占全省的39.7%,是全省搬迁任务最重、搬迁规模最大的地区,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压力大、困难多、责任重,对此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也多次赴安康进行实地调研,支持安康做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2019年12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我省下达调剂使用的中央预算内资金6.09亿元,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共安排项目99个,涉及全省93个大型安置点。其中,下达安康市2.3亿元,占全省总投资的38%,共安排项目35个,涉及8个县(区)、34个大型安置点。可新建垃圾处理站7座、污水处理站16座;新建和治理河堤约2500米;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所,小学8所,初中2所;新建卫生室3所;社区服务中心2座等,预计今年8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安康市大型安置点的设施短板。

      此外,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推动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方面的作用,我委今年累计下达以工代赈资金2.07亿元,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县、深度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重的县倾斜。其中,下达安康市7631万元,占全省总投资的37%,并要求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对安康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安康市予以倾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