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36号
郑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数字秦岭”生态治理平台的提案》(第303号)收悉。感谢您对秦岭保护工作的关心,您提出建设“数字秦岭”生态治理平台推动秦岭生态治理、资源开发与监管现代化的意见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现答复如下: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
陕西省秦岭范围总面积为5.82万平方公里,共涉及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39个县、358个乡镇、402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489万,区内点状分布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保护单元600余个,森林覆盖率69.65%。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持续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编制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图册(基础数据)》,省市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力量持续加强,推进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五乱”突出问题整治,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连续12年开展秦岭保护青年志愿者活动,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实施秦岭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启动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建设,推进秦岭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完成营造林300.9万亩,退出矿权170个、水电站19座,规范保留农家乐(民宿)3835家,秦岭生态环境得到较为明显的好转。
二、积极推进“数字秦岭”平台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 2018年8月省秦岭办启动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网格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委托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建。网格监管平台按照“两图叠加(卫星遥感地图和地理空间地图叠加)、两防结合(人工防护和技术防护相结合)、四级联动(市县镇村工作联动)、一个平台(省级集中建设、市县镇村使用)、共享共用(各级各部门使用平台进行监管)”原则建设,将秦岭6市39个县区划分为2410个网格,确定村级网格员6800余名,构建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化、标准化的综合监管网络体系。目前,网格监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部署了保护分区、矿产资源、生态红线、经济发展等23个秦岭专题矢量数据,并在省、市、县及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了共享共用;下发各类异常问题线索1765个;异常问题线索发现与现场取证、网格员日常巡查、问题台账整治网上销号功能日趋完善。
在做好网格监管平台建设运维的基础上,省秦岭办积极推进“数字秦岭”建设,以提升秦岭生态治理水平、分区管控能力,增加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推动秦岭区域绿色发展水平。2019年12月,“数字秦岭”前期研究项目获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目前省秦岭办正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等单位推进相关研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8月底前完成“数字秦岭”建设方案编制,拟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印发。坚持“需求牵引、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共建共享”原则,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技术,建设时空大数据中心、空间地理云平台、农副产品网上超市、智慧秦岭管理系统、秦岭生态保护监测评估、秦岭生态卫士手机APP、市县镇村网格综合保障体系。
2、分阶段实施“数字秦岭”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分轻重缓急推进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秦岭基础数据汇集整理,2021年推进应用系统建设并与各级各部门数据业务实现联通,2022年建成决策与评估支撑系统。近期,省秦岭办正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建议将“数字秦岭”列入国家“新基建”重大项目。
3、做好“数字秦岭”标准规范建设,以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行业信息化规范,并满足国家电子政务规范化建设要求,努力将“数字秦岭”建成国内重要生态区域环境保护的信息化应用样板和示范工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