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8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6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21号


卜春亚委员:

      您提出的《解决煤炭公路运输税外流的建议》(第6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榆林为代表的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是国家级重点能源基地。榆林主要工业品产量约6亿吨;全年货运总量约4.95亿吨(铁路货运量2.07亿吨,公路货运量2.88亿吨),能源产品的运输任务十分繁重。“十三五”时期,榆林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了较大规模物流园区13个,目前全市已有煤炭集疏运站53个,危险品运输办理站9个,快递服务营业网点819处。货运物流枢纽节点规模与数量稳步提升。

      2018年,针对榆林地区汽车运输税收外流等问题,省政府多次开会研究,省财政、发改、交通、税务等部门联合到绥德开展调研,拟定了支持税收优化、发展无车承运的相关支持政策,纳入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三个经济”的若干政策》(陕政发[2019]1号)印发实施。

      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协助榆林市做好物流项目谋划推进和物流企业扶持培育工作,同时,结合“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支持榆林针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物流规划,以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大宗物资运输、农产品流通等为服务保障重点,提升改造、谋划新建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齐榆林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短板,加快构建以多层次物流网络为基础、多元专业物流为龙头、智慧物流为支撑、第三方物流充分集聚为保障的现代物流体系,打造“一带一路”能源化工物流基地、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商贸流通中心、呼包银榆城市群物流枢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