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49号
李敬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的建议》(第5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垃圾焚烧发电是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有效手段。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经核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8个。其中西安高陵、蓝田、汉中洋县3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投产,焚烧线日处理量为4800吨,约占垃圾应处理量的13%,2020年计划再投产西安鄠邑区、西咸新区2个项目。我省垃圾焚烧发电工作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下一步,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先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为支撑,建立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运营高效、技术领先、和谐共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体系。争取到2025年底前,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59.6%;到2030年底前,焚烧发电处理垃圾量占应处理量的68%。
一是根据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划,打破各县区行政区划,在充分考虑垃圾量充足,运距经济的前提下,确定项目选址,实现区域内生活垃圾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二是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选址、土地、环保等因素,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推进力度,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根据区域垃圾处理现状和预测产生量,适度超前规划设施处理规模。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统筹生活、建筑、餐厨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鼓励开展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建设。
四是鼓励先进技术应用,提高建设标准和水平。严格市场准入,建立良性竞争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和先进技术进入市场,逐步淘汰落后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立科普展厅,着力打造科普基地和循环经济教育基地,加强环境友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公众沟通工作机制,提高公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