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4

类  别:C

陕发改办复〔2020〕252号


张新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商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陕南地区位于我国南北交接之地,自然环境优越、气候温和湿润,是多种中药材的适生地。中医药产业是陕南的特色产业之一,也是增加人民收入、壮大地方经济的重要保障和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中药产业发展。2017年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7—2030年)》(陕政发〔2017〕15号)、《陕西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陕政办发〔2016〕9号)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明确提出,通过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和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到203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中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商洛中药产业发展,2018-2019年安排陕南发展专项资金7780万元,支持陕西康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加工、山阳县德润康中医药扶贫开发产业园、洛南万亩连翘生态型规范化种植基地及中药材初加工等12个项目建设,将商南霄龙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商洛国家中药材战略储备库暨大数据交易平台等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

      关于您提出的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强中药产业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力度,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立项门槛的建议,目前我委已将中药产业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开展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督促地市发展改革部门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服务,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