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2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8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76号


牛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商洛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建议》(第7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洛是全省唯一全域处于秦岭腹地的城市,是国家南水北调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区,担负着“一江清水供京津”的政治使命,也是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商洛必须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有效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难题。

      2019年1月,丽水成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2019年3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5号)。经研究,商洛相比于丽水,在地理地貌、气候条件、区域位置、产业结构、人文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具备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的基础条件,可以借鉴丽水经验,在建立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健全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创新生态价值产业实现路径、健全生态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健全生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

      近期,我们将积极联络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若条件成熟,将与商洛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共同推进申报商洛市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的相关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5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