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8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93号


 

尊敬的刘春桥委员:

      您提出《关于设立黄河秦晋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建议的提案》(第5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千秋大计。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黄河秦晋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对于探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促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和华夏文明发源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带动周边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现实意义。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牵头编制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下一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对黄河秦晋大峡谷保护利用加以统筹考虑。目前,我省已将黄河保护利用纳入国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管理,设立了黄河壶口国家地质公园、延川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佳县九曲黄河省级地质公园等沿黄地质公园。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黄河秦晋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立意独特,不仅对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和华夏文明发源地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带动沿黄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现实意义。

      建议在黄河秦晋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及建设的同时,合理谋划有关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涉及需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协调解决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为促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