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298号
高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第842号)收悉。我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处室和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诚信为本的社会意识淡薄、信用法律法规不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社会诚信道德教育、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法律制度体系等全面中肯的建议,我们首先对您表示由衷的敬意。现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向您简要汇报。
2007年我省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了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县三级联动、各级政府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用工作组织体系和推动机制。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双牵头,由双方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统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有关决策部署。联席会议现有60个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省信息中心(信用办)承担平台建设台网站建设运维和数据归集整合、信息服务等工作。目前,各市区均设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议事协调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始终坚持立法先行,法规制度较为完善齐备。先后编制出台全省十二五、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每年出台工作要点,累计出台近50部覆盖信用工作各个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是全国首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条例,被中国法学会评为诚信建设十大范例之一;《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政府规章层级的信用监管法规制度。目前,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公示公开、黑红名单认定和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以及企业信用评价、政务诚信评价、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用协同监管等信用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为推进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
(三)平台网站功能持续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经过不断优化升级,已基本实现与省、市、县行政和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逐步完善了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在线学习、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应用功能,实现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平台和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累计归集信息1.65亿多条,信息查询1.59亿次,在40多个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自动抓取、自动拦截、自动限制。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开设双公示、双随机、黑红名单、承诺信息公示等多个查询和公示专栏,累计查询数量1.31亿次。西安、榆林、延安、安康4个市级信用平台已经建成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
(四)信用监管成效初显。持续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规范“黑红名单”管理。已有榆林等11个市区和自然资源厅等22个省级部门制定了“红黑名单”管理或联合奖惩方面的制度文件,累计发布“红黑名单”信息832万条,在线自动比对核查累计1600万次。组织开展政府机构、涉金融、电子商务、财政资金使用、失信被执行人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1230家企业主动进行了信用修复,信用修复1781次,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省级25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对拒服兵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的高度肯定。
(五)支撑作用更加突出。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公开承诺机制,将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开承诺纳入诚信档案,接受社会监督。依托信用平台和政务平台,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查询核验系统,在行政审批试点领域用承诺代替证明。牵头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排查,配合工信、人社等部门大力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会同人行西安分行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上线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六)创新示范和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支持铜川、延安、渭南、安康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与西安财经大学联合成立了省级信用研究中心。深入开展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探索总结出一批符合省情、各具特点、可供推广的工作方式和经验。充分发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的宣传主阵地作用,4月8日开通了“信用陕西”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中省工作动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解读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开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大力宣传诚信文化,全面弘扬诚信理念,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下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思路
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新时代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在提案提出的中肯建议,结合中、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部署要求,会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三进步、三强化、三发挥”的总体思路,抓紧建设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耕细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立法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抓紧推进现有平台网站升级扩能改造,加快推进各级信用平台与其他平台的的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全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适时召开2020年省级联席会议,加强宣传、培训、督导和评价,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精准发力,强化三大方面支撑作用。一是强化对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撑作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指导各行业领域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联合惩戒自动化实施。二是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作用,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2019年度政务评价,进一步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三是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好用好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数据库和专项评价机制,探索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树立一批“信易贷”示范银行,积极拓展信易批等“信易+”应用场景,大力发展信用服务机构。
(三)由点及面,扩大示范引领效应。一是发挥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示范效应,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恶意欠薪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和惩戒作用成效。二是发挥城市区域示范效应,大力支持延安、渭南、铜川、安康市申报国家信用示范创建城市,重点指导支持平台基础完备、经济基础较好、工作推动较快的市区在信用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沿黄区域城市信用合作和信用报告互认机制。三是发挥社会宣传效应,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举办多层级培训班,加强信用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适时举办信用陕西建设论坛、信用建设城市行、信用监管改革和信用惠民创新大赛等活动。
我们相信,在中、省各级政府部门的不断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社会诚信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及时得到您的指导和帮助,促进诚信陕西建设不断科学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