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张晓光
陕发改办复〔2021〕83号
李全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白河县双丰光伏组件生产线及光伏电站等8个产业项目纳入省级“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的建议》(第5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我委工业处、农经处、社会处、基础处、高技术处、环资处、能源局等处室及您本人、安康市发改委沟通,同意将《双丰光伏组件生产线及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纳入《陕西省“十四五”重大项目》中,《白河县界岭隧道建设项目》因不符合投资规模标准要求不纳入。
最终《陕西省“十四五”重大项目》文件发布时如有变化,将及时与您通报并说明原因。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