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新怡 马毓昆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人〔2012〕13号)
关于王新怡 马毓昆两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人〔2012〕13号)
来源:信息办马蓉
发布时间:2012-09-27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2012年7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王新怡同志任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马毓昆同志任职的通知》(陕纪干字[2012]36号),马毓昆同志为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干部 任免 通知
送:委领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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