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张正君等五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4〕23号)
关于张正君等五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4〕23号)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4-07-18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2014年7月11日会议研究决定:
  张正君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处长;
  刘齐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组)副处长(副组长);
  梁薇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综合处副处长;
  刘军利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孙洁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稽察特派员(副处长级)。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7月1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