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朱立社等十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4〕26号)
关于朱立社等十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4〕26号)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4-07-31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2014年7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
  朱立社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袁建岐同志任陕西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张闫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副局长(正处长级),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综合处处长职务;
  陈永康同志任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续大康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处处长;
  姜雁民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处长,免去其陕西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职务;
  程志奇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处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郑壬鸿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副处长,免去其陕西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李利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炭电力处副处长,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何媛琳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副处长,免去其陕西省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4年7月3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