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越鑫等4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6〕20号)
关于孙越鑫等4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6〕20号)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6-24
机关各局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2016年2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
孙越鑫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副处长;
严小军同志任陕西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招标采购处副处长;
千爱辉同志任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陕纪干字〔2016〕23号,袁军同志任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26日算起。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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