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振海同志任职及分工的通知(陕发改党〔2016〕58号)
关于王振海同志任职及分工的通知(陕发改党〔2016〕58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2-05
机关各局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政任字〔2016〕172号和陕组干任〔2016〕393号文件,王振海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王振海同志协助分管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处(组);协助分管社会发展处,主要负责我省十四届全运会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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