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梅、吴海军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2号)
关于郑梅、吴海军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2号)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1-03
机关各局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郑梅、吴海军同志任职的通知》(陕纪干字〔2016〕120号),郑梅、吴海军同志任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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