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锫刘重社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19号)
关于王锫刘重社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19号)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4-20
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政办任字〔2017〕4号文件,王锫同志任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免去其陕西省物价局总经济师职务;
刘重社同志任陕西省物价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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