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建国等3名同志挂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34号)
关于黄建国等3名同志挂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34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7-14
委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组干函〔2017〕7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黄建国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发展处副处长(挂职两年);
张毅、王凌峰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发展处主任科员(挂职两年)。
以上同志挂职期限从2017年4月起,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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