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姜雁民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50号)
关于姜雁民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7〕50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8-31
委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直工批字〔2017〕107号文件,经委党组研究,姜雁民同志任中共陕西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兼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处长职务;
  高建升同志任中共陕西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中共陕西省发改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张阿琅同志中共陕西省发改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中共陕西省发改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8月3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