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海涛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10号)
关于胡海涛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10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2-12
委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2018年2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胡海涛同志任陕西省节能中心六级职员。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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