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强胜、朱瑜2位同志挂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27号)
关于李强胜、朱瑜2位同志挂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27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5-25
委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组干函〔2018〕8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李强胜同志任陕西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副调研员;
朱瑜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主任科员。
以上2位同志挂职时间从2017年5月算起,挂职期限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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