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程俊武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39号)
关于程俊武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8〕39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7-31
委机关各处室,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政任字〔2018〕101号、陕政任字〔2018〕113号文件,经委党组2018年7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
  程俊武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职务;
  张百鸣同志任陕西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陕西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兼任陕西省利用亚洲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陕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
  张江波同志陕西省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陕西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利用亚洲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陕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退休。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7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