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鹏民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9〕73号)
关于王鹏民等3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19〕73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9-19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干字〔2019〕282号文件,王鹏民同志任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派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根据陕干字〔2019〕256号、陕政任字〔2019〕192号文件,杭海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挂职两年);
肖延川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挂职两年)。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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