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永太、朱于方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21〕11号)
关于杨永太、朱于方同志任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21〕11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1-19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2021年1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
杨永太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域经济和非公经济推进处副处长(正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朱于方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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