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刘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21〕119号)
关于刘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陕发改党〔2021〕119号)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9-18

委机关(省能源局)各处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9月7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阳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波同志任陕西省能源局综合处(机关党委)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陕西省能源局综合处(机关党委)副处长职务;

  雷宏建同志任陕西省能源局电力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陕西省能源局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潘涛同志任陕西省能源局安全和市场监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开放与对外合作处(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芦虎山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杜凯、王颖华同志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庄怀斌同志任陕西省能源局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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