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保障、支持”工作定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治机关建设顺利有效推进。成立委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改革总体规划和年度全面工作计划,着力推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跟踪、督促和检查,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还把全委法治建设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把是否严格依法办事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2.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要件审核把关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由法制机构配合有关处室共同对涉及我委审批、核准、资金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要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齐备、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从工作效果来看,通过这种联合审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委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意识和依法依规管理意识。
3.做好各类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一是做好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坚持逢文必审,凡我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都要经各责任处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时统一编号,同时按要求报送省司法厅备案,确保出台的各类文件合法合规。配合相关处室先后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办法》《陕西省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017-2030)》等文件。二是对我委代省政府起草和以我委名义制定印发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清单式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涉及产权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清理,目前,以我委名义印发经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保留41件,代省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保留54件。三是做好日常法律咨询等工作。截至目前会同我委法律顾问,就投资项目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人事招聘争议、信息公开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0多份,有效保障了我委各项日常业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四是研究制定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办理工作的意见》,梳理我委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清单,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效率和促进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4.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办理。2018年共办理2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目前已依法审理办理完毕;共办理2起行政诉讼案件,一起涉及行政赔偿纠纷,一起涉及投资管理纠纷,目前均已审结,我委均胜诉。对于涉及我委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我们本着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行政争议,既维护发展改革部门良好形象,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省发展改革委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把关、资金下达审核等过程中,针对有争议的涉法问题,通过座谈会或者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征求委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对我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作用。做好对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考核工作,发挥好激励约束机制。
6.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一是配合机关党委组织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监察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同时以举办“发展改革讲堂”邀请专家来我委进行宪法等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按照省委普法办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和委属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委领导带头、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我委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99%,受到省普法办的通报表扬。三是举办全省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内有关处室领导同志,围绕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说明,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创新普法方式,设计制定了《发展改革常识笔记本》,以“四个全面”为主线共设计了134个问题,主要把涉及我委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问答的方式编入笔记本,方便大家随时查阅,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全省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安排,将我委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和流程再造,完成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等五大类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及“四办”事项清单,目前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已开始试运行,我委梳理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按要求正在陆续接入,开展网上预审、受理和办理业务。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企业备案类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投资管理模式改革工作,鼓励各地市(区)开展各种创新投资管理模式,会同住建、国土等21个省级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平台受理、在线办理”审批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18条(其中:发布正式文件161条,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57条),受理回复政民互动在线咨询事项469件。网站总访问量658万人次,平均日访问量1523人/天,网站信息资源总量达30个G,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8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受理审批项目72个,总投资437亿元;核准项目16个,总投资955亿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信息发布公开各类信息 29224条,其中概况类18条、动态类397条、交易类12122 条,其他类(如企业库等)信息16687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全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09件(其中:人大建议154件,政协提案155件。包括省人大、省政协领导重点督办件14件)。对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的监督,我委被评为“2018年度承办人大建议先进单位”和“2018年度承办政协提案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同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理解不清、把握不准,将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对具体事项的公告、通知等一般行政文件混同于规范性文件,以及部分处室出台的个别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备案,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二)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我委项目稽察职能划入审计部门,当前我委相关审批业务处室未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存在项目审批事中事后执法监督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完善。
(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日常行政执法和处理涉法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仍需加强。当前,发改部门面临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个经济”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规划落实、大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重点任务,以及大量突发事件、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行政人员具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解决改革发展问题的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对标中省法治政府建设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步伐,推动以法治促进职能转变,以法治保障职责履行,以法治推动改革发展任务落实。
一是主动作为加强法治机关建设。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依据省政府216号令,修订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办法》,进一步增强全委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畅通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沟通机制,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全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省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我委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我委行政执法监管主体建设,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厘清行政执法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明确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主体,积极与省司法行政部门对接,组织委内业务处室2-3名业务骨干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办理行政执法证,全面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机构改革后,结合我委机构整合、职责变化等情况,认真梳理研究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同步调整有关事项权力运行流程表和流程图。因机构改革需要修订调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执行的,提前着手研究并提出意见,待条件成熟及时报请省政府修订,保证权力行使与法规规章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