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2-07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继续按照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标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发展改革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全委述法点评工作会。切实履行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细化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各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委年度法治建设作出安排,全力支撑、服务和保障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清单管理标准化。按照“放管服”改革及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要求,对照法律法规最新规定和国家行政许可清单,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完善我委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权责三张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实施《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导引》,选取西咸新区、延安高新区、榆林高新区、榆神工业区作为试点区域,稳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节能监察和工程咨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实地检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动20余个行业部门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机制,依托陕西省智能化奖惩系统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深入实施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等招标投标担保制度创新改革措施,持续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分工方案》及任务分工台账,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认真抓好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和自查自纠。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组织各市(区)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对照历次国家通报案例线索进行自查自纠和借鉴整改。联合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成省内多CA互认互用工作,促进评标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全年全省完成不见面开标项目17711宗,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088宗。

(四)健全完善发展改革法律制度体系。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严格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配合省价格认证中心推动《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立法修订完成,印发《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前期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等2个配套管理文件,初步完成《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操作指南》编撰,建立“171”管理制度体系,夯实代建制发展基础。出台《陕西省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等三个制度性文件,优化重点项目管理体系。做好立法储备。对标《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提出拟重点推动出台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申报2024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文件印发后及时送省政府备案。按要求组织对我委历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委起草或实施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我委共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废止7件。

(五)加大规范行政执法力度。调整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编制完成我委行政执法清单及行政执法依据,动态完善我委执法事项,修订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和规范用语,完善法制审核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为我委39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将28人执法证由省证换发为国证,及时将不在执法岗位的17人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积极会同办公室与省财政厅对接,设立我委统一行政执法罚没款资金账户。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按照常态化落实好“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要求,委领导赴西安市、渭南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在省交易中心现场体验监管系统运行,研究提升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能力等工作。委托省节能中心对我省5个重点行业40家企业开展2023年度工业企业节能专项监察,对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落实。认真做好4起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和1起案件的应诉告知,及时向省司法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及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出庭应诉,该案件一审胜诉,二审尚未审结。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委法律顾问律师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应诉案件代理、重点立法起草、重大采购合同审核、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等,出具20余份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咨询意见,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工作责任制,畅通在线咨询、监督投诉、主任信箱、信访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积极稳定和引导社会预期,努力将矛盾纷争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高效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我委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528条,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和业务信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办结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75件、政民互动咨询560件。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委不断提升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标准,优化网站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委网站2023年总访问量5352571人,日均访问量14665人。“陕西发展改革”政务微博在新浪网平台共发布信息281条,“陕西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19条。做深做实政策公开与解读。在委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全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

(八)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做好系统统筹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和执法过程中。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我委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走进重点用能企业、商超、火车站等地开展法律科普宣讲、答题等节能宣传活动,联动中铁西安局、国网电力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物联网绿色研究院等有关专家为企业开展6次节能“送诊”,举办2023年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暨执法培训班、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委网站转载学习,智慧媒体普法机和LED大屏展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涉企政策解读。组织编写《营商环境突破年政策汇编》《陕西省省直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操作指南》等系列政策宣传读本。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新录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干部学法等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委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委领导干部认真参加在线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发展改革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做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依法治省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研究制定我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梳理细化各项工作。强化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管,提升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按照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委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活动,研究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主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诉讼增量,着力提升发改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科学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发展改革法治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

(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我委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在投资管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领域,强化部门间执法联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国家和我省普法工作要求,以及我委相关普法工作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继续落实好年度普法任务,创新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法手段,做好关键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发挥法律顾问的普法作用,探索与县市有关部门结对子,共建普法工作联系点,促进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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