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兴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松鸦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平利县松鸦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计农经[2004]308号)、《关于平利县松鸦水电站业主变更情况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平利县松鸦水电站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松鸦水电站是汉江一级支流岚河干流规划的第二级电站,位于平利县八仙镇境内,是一座引水径流式电站。工程主要引取岚河干流水量发电,引水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9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4.24亿立方米。工程区域地形、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为合理利用岚河水能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松鸦水电站工程。
二、松鸦水电站工程主要由拦河坝、引水隧洞、补水建筑物、电站厂房等组成。干流拦河坝坝址位于温水沟口下游450米,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溢流坝段堰顶高程773米,最大坝高23米。左岸引水隧洞全长8924米,跨越支流鸦河和金鸡河,并引取两条支流的水量补入发电引水隧洞。电站厂房位于八仙镇乌药山村川溪沟下游约550米的岚河左岸。电站设计引水流量20.9立方米/秒(含鸦河补水流量1.29立方米/秒、金鸡河补水流量0.86立方米/秒),设计水头96米;电站装机容量1.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739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松鸦水电站为四等小(1)型工程,引水枢纽、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为4级建筑物。引水枢纽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0669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项目法人(平利县兴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筹集解决。
五、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按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水电站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安康市水利局,平利县政府,平利县兴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14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