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499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源〔2006〕102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能源〔2006〕102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神木电厂~锦界煤矿一体化工程电厂项目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09-28 14:46:00
陕发改能源〔2006〕102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神木电厂~锦界煤矿一体化工程电厂项目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09-28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神木电厂~锦界煤矿
一体化工程电厂项目二期工程核准的批复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了神木电厂~锦界煤矿一体化工程电厂项目二期工程(发改能源[2006]1782号),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要求建设。项目业主要保障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好环保措施,确保该项目按计划建成发电。电厂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每月5日前报送工程进展情况。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电厂  工程  核准  批复
抄送: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省电力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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