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51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6〕105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6〕1059号  关于下达2006年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0-11 08:23:00
陕发改投资〔2006〕1059号  关于下达2006年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0-11

关于下达2006年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
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了加快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6]1674号文安排我省2006年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700万元。现下达你市中央预算内投资      万元,专项用于                  等项目建设。并就项目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计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下达年度计划中承诺的配套投资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二、要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要严格招标程序,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均要实行招投标,确保工程质量。
  三、要坚持管网先行的原则,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与建设,保证供水管网与净(配)水厂同步配套建成,充分发挥设施的投资效益。
  四、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项目建成运行后,各地要积极进行后评价试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统一组织进行项目后评价。
  五、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要在每年7月10日和下一年的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我委,重大调整和变化情况随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各市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组织好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国债项目的实施。各市、县发展改革委(计委、计划局)要会同财政、建设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施工组织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我委将对计划中的项目建设进行检查,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稽察,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附件:2006年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建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物价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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