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退耕还林(草)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了落实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掌握各地退耕还林的总体情况,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西部办综合规划组、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监察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联合向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报送退耕还林(草)有关情况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016号)。根据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经商省西部办、林业厅、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和粮食局,现就我省报送退耕还林(草)有关情况和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退耕还林(草)总体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总体生态效果,在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方面的作用,要有量化指标。
(二)已退耕还林(草)地块的区域分布情况;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情况;退耕地造林分坡度级构成数据;各地区仍需退耕的耕地情况。
(三)已退耕还林(草)地的生态林(其中兼用林单列)、经济林与草的构成与分布,按坡度分类;主要树种及比重,已经产生的效益或预期效益。后续产业发展情况。
(四)工程区农民收入情况及来源。退耕农户退耕前后种植、经营收入变化情况,政策补助到期后收入的可能变化情况,退耕前后劳动力转移及其收入所占比重的变化情况。
(五)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补助的依赖程度,国家按现行政策停止补助后对退耕农户收入的影响程度,当前国家补助占退耕农户收入的比重。
(六)工程区的粮食生产及耕地变化情况(1998-2005);基本口粮田情况;粮食直补有关情况,包括直补方式、范围、总金额,直补涉及的耕地面积。
(七)退耕农生活困难的范围、程度、成因及解决办法。
(八)“五个结合”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九)调查了解退耕还林(草)政策补助到期后巩固成果不存在问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严重问题3种情况的人员构成,对巩固成果形势的判断。
(十)分析巩固成果存在一定问题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详细原因及各种情况涉及人数,地方已经采取的措施,地方干部和退耕农户对国家的政策需求,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搞好我省退耕还林调查工作,参照各部门职能,提出以下意见:
1、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任务计划及完成情况(分坡度、分林种);营造林质量;总体生态效果;在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方面的作用;涉及农户及人数;树种预期收益;各地仍需退耕面积;后续产业发展情况。
2、统计部门牵头,会同林业、农业部门:负责工程区粮食生产变化情况;口粮田情况;缺粮农户情况;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三种情况的划分;退耕农户收入变化情况;退耕前后劳动力转移及其收入比重的变化情况;当前国家补助占退耕农户收入的比重;政策补助到期后收入的可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抽样调查材料进行分析。
3、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工程区耕地变化及现有耕地情况;已退耕土地的情况;基本农田情况。
4、环保部门:负责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
5、财政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区粮食直补情况。
6、发展改革、西部办、林业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一起负责核实数据、汇总分析和形成报告。准确把握政策补助到期后巩固成果不存在问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严重问题等3种情况的人员构成及成因,正确反映基层对国家的政策需求,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送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级有关部门。
7、按照国家要求,各市要进行农户访问,要求每市不少于6个村、每村不少于10户。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要求,落实数据填报责任。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集中力量,全面、系统地摸清情况,填报有关表格,涉及生态退耕的有关土地数据,各部门要做好衔接。汇总各项数据后形成专题报告,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省上将派出专人,进行调研和检查,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市、县要通过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情况核实、汇总分析等各种手段,确保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数据全面、翔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由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所报材料明显失实的市或县,予以通报批评,并以适当方式处理。
(四)请各市(区)抓紧做好有关工作,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和材料20份(同时送电子版,文字用word、表格用Excel)送省发展改革委(由我委转送省西开办、林业厅、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
附件: 1、退耕地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调查表
2、退耕还林工程区耕地情况调查表
3、退耕农民生活情况调查表
4、成果巩固不存在问题退耕农民情况调查表
5、成果巩固存在一定问题退耕农民情况调查表
6、成果巩固存在严重问题退耕农民情况调查表
7、退耕地造林树种经营效益分析表
8“十一五”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农户访问表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报送 退耕还林 材料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西部办、林业厅、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