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539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06〕110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06〕1104号  关于省水利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0-20 17:06:00
陕发改农经〔2006〕1104号  关于省水利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0-20

关于省水利厅机关办公楼维修
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省水利厅:
  报来“关于请求对厅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陕水规计发〔2006〕80号)悉。鉴于目前在你厅机关大院办公的行政和事业处室(单位)较多,办公用房面积比较紧张,加之部分设施年久失修,难以满足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为充分利用现有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同意你厅实施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对综合服务楼进行加层扩建改造,加层面积410平方米,更新水、电、暖和通讯设施,改造后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对综合办公楼(车库楼)进行加层扩建改造,加层面积313平方米,新建面积559平方米,更新水、电、暖和通讯设施,改造后建筑面积1810平方米;对北办公楼(防汛楼)外立面做适当装修;改造厅机关大门、机关室外道路。
  二、工程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控制在560万元以内,其中:综合服务楼改造项目150万元,综合办公楼改造项目220万元,北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50万元,室外道路改造项目30万元,厅机关大门改造项目25万元,工程其它费用和预备费85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你厅按程序申请有关资金渠道解决。
  三、请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有关建筑装修标准等要求,按照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和兼顾美观的原则,编制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后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办公设施  改造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西安市规划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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