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重点
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文物局:
《关于申请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陕文物函[2006]256号)收悉。为加快我省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2006年第61次省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国家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科研楼3600平方米、实验楼590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45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2500平方米、辅助设施2000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826万元,资金由你局和项目单位筹措,以及申请国家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文物 建设 项目建议书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