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563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6〕115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6〕1154号  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1-03 11:23:00
陕发改投资〔2006〕1154号  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1-03

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
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配合国债建设项目的实施, 现将陕西省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配套投资下达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国债项目的配套。各市要加强国债资金(陕发改投资[2006]1046号文件已下达)和省级配套投资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二、省级配套资金只能用于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即土建部分),不得挪作他用。各市、县承诺的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要切实落实到位,以确保工程进度。
  三、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下达的计划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和扩大建设规模。
  四、各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人口计生委加强项目的管理,从严把关,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在2006年年末,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结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口计生委。
  此项资金从今年新增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解决,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附件:陕西省2006年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省级配套投资计划.xls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农村基层  计划生育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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