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省级预算内
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了加快我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根据《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现下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808.8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建设项目1072个,总建筑面积96.48万平方米,总投资3805.6万元,其中: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808.8万元、市县配套投资713.44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219.46万元(根据国家投资计划另行下达)。各市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详见附件。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由省财政新增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成立预算并拨款。市县配套投资由各市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分解落实。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各村级组织开展学习、工作、培训及其他活动的重要场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积极配合当地组织部门做好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尽早发挥效益。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06]14号、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陕村建发[2006]1号)、《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规划》等规定,以及基本建设管理的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加快建设进度,保证质量,切实做好计划项目的各项建设管理工作。
附件:2006年陕西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xls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村级组织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建设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