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67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工业〔2006〕132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工业〔2006〕1323号  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2-08 10:51:00
陕发改工业〔2006〕1323号  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2-08

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9MW
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发改〔2006〕268号文收悉。为促进水泥生产线废热资源的综合利用,有效保护环境,经研究,同意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建设9MW纯低温余热电站项目。现将该项目申请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建设一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设计年发电量6408万kwh。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套包含余热锅炉、凝汽轮机等设备的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室等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1年。
  三、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选型:选用凝汽轮机、发电机、窑头和窑尾余热锅炉及粉尘分离装置组成发电站,使来自水泥生产线的余热资源经余热锅炉受热后,产生过热蒸汽进入汽轮机组发电。
  四、厂址及建设条件:项目选址在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内,不再新征用地。水、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均利用原有系统,不再新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5912.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903.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069万元,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经济效益分析:预计该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333万元,利润总额1722万元。投资回收期3.96年。
  七、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八、该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
  请你委据此协助企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水泥  核准  批复
抄送:省环保局、工交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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