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国债)投资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加快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行政执法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6]2645号文下达我省2006年中西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4000万元,专项用于西安、延安、咸阳等18个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用房建设和商洛市等7个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 室改造(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359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
二、本次下达到省局的22个项目和西安市的3个项目,分别由省局和西安市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采取购置方式的审批购置方案)。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国债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管理实行定期报告制度。项目建设期间,由省局和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于每季度末向我委报送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按计划完成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附件:1、200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第三批)
2、2006年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改造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下达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