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汉江药业集团公司年产30吨黄体酮
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通知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陕南中药产业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暂行办法》(陕中药组发[2003]002号)有关陕南中药产业建设项目验收的规定,2006年9月1日,由我委主持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陕西汉江药业集团公司承担的年产30吨黄体酮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对该项目建设内容、产品生产、市场规模等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考核,听取了汉中四方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该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并实地考察了项目生产线。
验收组认为年产30吨黄体酮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线工艺技术路线合理,资金使用规范,完成了《关于下达2004年陕南中药产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陕中药组[2004]1号)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的建成,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产品配套能力和产品附加值,而且带动当地种植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年产30吨黄体酮生产线建设项目专家验收意见》随文印发你们,希望陕西汉江药业集团公司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该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年产30吨黄体酮生产线建设项目专家验收意见
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中药项目 验收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陕西汉江药业集团公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