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721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06〕140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产业〔2006〕1402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2-25 09:27:00
陕发改产业〔2006〕1402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2-25

     
省发展改革委  省环保局转发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
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环保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严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的市场准入,搞好规划布局。鼓励企业开展废旧轮胎无污染综合技术利用,原则上每个设区市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不超过两家,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备案。要立即对本区域内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相关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捣毁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生产窝点。各市对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情况的摸底调查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情况务于2007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环保局将对各市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处 刘恩让 87291049
  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     吕  渤 87292248

  附件:废旧轮胎利用情况和土法炼油调查表.xls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工作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4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