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配套
设施项目的批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食药监字[2006]71号收悉。为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要求,结合你局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建设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配套设施项目。现将项目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5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验检测大楼中央空调主机、高低压配电、备用发电机等大型设备用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服务大厅,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信息资料交换中心(包括资料库、图书室、阅览室等),食品安全协调和安全监察业务用房,食品评审等五个专家委员会工作用房和会议室等。
二、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总投资143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你局筹措解决。
请据此抓紧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配套设施 项目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