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铜治办[2005]03号文收悉。为了加快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经研究,同意建设铜川市水泥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现将该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陕西省铜川市水泥企业污染治理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关闭15条污染大、工艺技术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治理13个企业18条旋窑生产线,提升完善其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综合整治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210国道铜川城区川口—耀州城区段沿线两侧13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项目建设期3年。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119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3050万元,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6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请据此抓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水泥 污染治理 可研 批复
抄送:省财政厅、环保局、工交办,铜川市政府、财政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