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491
发文字号: 陕发改能源〔2005〕86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能源〔2005〕86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09-19 11:05:00
陕发改能源〔2005〕861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09-19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
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建设局、安监局,省电力公司、地方电力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集团陕西分公司、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防范安全事故,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电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发改能源〔2005〕1690号),要求电力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设备和材料供应企业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电力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质量管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电力安全事故,提高工程质量。近期,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有关部门将对部分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于9月23日前将本单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报送我委及有关部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liukai999@126.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委。
  联系人:刘凯     电话:029-87294250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北电监局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电力  质量  安全  监督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发
                            共印6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