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府新城大院空调动力站
工程设计的批复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省政府新城大院空调动力站工程概算的报告》(陕政管字[2005]30号)收悉。7月29日至30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省政府新城大院空调动力站工程的内容及投资概算进行了审查核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的设计,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及服务范围
空调动力站利用原有多层车库地下室局部房间经改造而成,改造面积1802平方米。除主要供前大楼外,还预留原公安厅办公楼和拟建的37号楼的负荷。
二、工艺及主要设备
同意选用冰蓄冷工艺中央空调系统。设三台1252KW双工况螺杆式冷水机组,六台265KW蓄冰装置。
空调冬季供热的一次热源由城市热网提供,动力站设二台2821KW板式换热器。
三、总概算
核定工程总概算为2280万元,详见总概算表。
附件:总概算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动力站 设计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5份投资881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