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51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工业〔2005〕90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工业〔2005〕905号  关于上报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和申报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09-29 09:52:00
陕发改工业〔2005〕905号  关于上报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和申报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09-29


关于上报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
项目进展情况和申报2005年度
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苏陕办:
  根据江苏、陕西两省2003年11月20日签订的《江苏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协作的协议》精神,江苏省从2003年起连续3年每年捐赠一定资金,用于援助陕西的扶贫工作。现就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和2005年度的扶贫协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上报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
  1、各市应将2003~2004年度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好的作法和经验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省苏陕办。
  2、请填写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1)一式二份上报省苏陕办。
  二、关于申报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
  1、申报范围:2005年度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援建一批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如学校、医院等)。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为江苏省对口支援陕西省所辖9个市的56个对口县、区。
  2、申报要求:
  ①申请使用扶贫协作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具备落实自筹资金或配套资金能力。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②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有关市、县苏陕办审核后,上报省苏陕办筛选。
  ③各市申请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项目单位的扶贫协作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有关部门的立项批件;落实自筹资金或配套资金的有关证明;项目所在市、县苏陕办的审查意见。
  ④各市可申报1~3个项目,并于2005年10月28日前将完整材料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处(省苏陕办)。
  3、申报格式:
  请各市填写各市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四份一并上报。
  联系人:赵小华    田小宁
  电  话:029-87293341    029-87293343

  附件:1、各市2003-2004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
     2、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汇总表
     3、2005年度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申报表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苏陕协作  项目  通知
抄送:陕西省苏陕办成员单位、省级有关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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