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2005年国家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
国家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高技[2005]1534号文下达了我省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国家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现将该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2]30号)的规定和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认真实施有关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
二、你单位承担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批准建设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技术中心创新能力专项项目国家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它用。
三、请你单位根据本次下达的计划,切实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将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省发改委和省工交办。
附件:陕西省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国家补助资金计划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技术 研究与开发 计划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抄送: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计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陕西省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国家补助资金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