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523
发文字号: 陕发改经贸〔2005〕91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经贸〔2005〕917号 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陕西省咸阳西郊国家储备粮库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10-08 16:12:00
陕发改经贸〔2005〕917号 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陕西省咸阳西郊国家储备粮库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10-08
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陕西省咸阳西郊国家储备粮库
等3个500亿斤仓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见
咸阳、渭南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对陕西省咸阳西郊国家储备粮库等3个500亿斤仓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意见》(国粮管[2005]12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国家粮食局批复数、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重新对资产进行分类。并根据财务决算批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项目建设单位将调整后的交付资产总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各1份,报送国家粮食局一式两份。
二OO五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转发 粮库 决算 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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