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在省环保资金中设立
“五小企业”清理整顿专项经费的报告
省环保局: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市政府、各级发改、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五小企业”取得了重大成效。去年以来,关停“五小企业”377家,其中:关停小水泥57家,淘汰生产能力210万吨;小造纸15家,淘汰产能7.6万吨;小铁合金35户,产能17.5万吨;小煤矿157家,产能817.8万吨;小电石炉39台,产能52.87万吨;半焦113户,产能300万吨;小火电26个,规划装机170万千瓦。特别是今年以来,为了搞好榆林市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的清理整顿,省环保、发改部门密切配合,从产业政策、环保监测等方面努力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的治理整顿要求。这些企业的关停和治理整顿,既缓解了环境压力、节约了资源,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同时,也应看到,“五小”整顿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努力去做。第一,还有相当多的企业尚属“五小”范围,需要继续清理整顿;第二,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第三,产业结构调整仍是“十一五”经济工作的主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任务艰巨而繁重。更重要的,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出发,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实施宏观调控,继续清理整顿“五小企业”,促进环境改善和结构升级。
我省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浪费严重的产业大多分布在榆林、延安、汉中、安康等偏远地市。深入搞好“五小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建议省环保局在今年的省环保资金中,列支40万元,设立“五小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对“五小企业”清理整顿的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
联系人:路新昌 电话:87291285
二OO五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资金 企业整顿 专项经费 报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