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变更股权
合资经营4000t/d水泥生产线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合资经营4000t/d水泥生产线的请示》(宝市发改外字[2005]3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与海德堡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资经营。现就有关情况核准如下:
一、合资范围
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与德国海德堡水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德堡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合资范围,限于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已形成的4000t/d水泥生产线,资产总额为18680万元。
二、变更方式和股权结构
海德堡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以现汇出资1050万美元,购买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现有资产(18680万元)45.77%股份,冀东水泥扶风有限公司持股54.23%。
三、合资经营期限为50年。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请据此办理产权变更、合同章程、公司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冀东扶风水泥 股权变更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商务厅、工商局、税务局、国资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