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延安市2005年退耕还林任务计划的通知
延安市计委、林业局:
延安市计委、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关于变更我市退耕还林计划面积的请示》(延安计农〔2005〕48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调整建议。现将延安市退耕还林任务调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据此调整计划按陕发改农经〔2005〕71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好实施工作。并将执行情况报省发改委、林业厅。
附件:延安市2005年退耕还林任务计划调整表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调整任务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西部开发办、财政厅、山川秀美办、粮食局、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17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延安市2005年退耕还林任务计划调整表
单位:万亩 单位 计 退耕造林 荒山造林 封山育林 备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延安市 65.6 56.6 56.6 6 6 3 3
宝塔区 7.98 6.6 7.48 0.5 0.5
延长县 8.4 15 7.4 0.5 1
延川县 7.4 2.8 6.4 1
子长县 7.2 4 6.7 0.5 0.5
安塞县 8.6 9.5 7.6 1
宜川县 5.2 2.4 3.2 1 1 1 1
吴旗县 4.8 6 3.8 1 1
富县县 2 1.6 2 0.5
甘泉县 3.1 3.6 3.1
洛川县 0.32 0.4 0.32 1
黄陵县 0.5 0.1 0.5
黄龙县 1.7 2 1.2 1 0.5 2 范家卓子乡荒山造林500亩。
志丹县 8.4 2.6 6.9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