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崔家沟监狱改扩建工程
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监狱管理局:
你局《关于陕西省崔家沟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陕狱经字[2005]9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该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监狱项目具有一定特殊性和保密性,同意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中应当至少向三家具有承担该项目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同意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三、同意该工程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四、同意招标方案提出的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同类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五、评标、定标必须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7部委12号令执行。
招标中,你局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招标工作结束后,督促项目法人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监狱 招标方案 批复
抄送:崔家沟监狱。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