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5-00570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05〕99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产业〔2005〕996号  关于推荐车辆生产企业条件审查专家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5-10-20 11:57:00
陕发改产业〔2005〕996号  关于推荐车辆生产企业条件审查专家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10-20

关于推荐车辆生产企业条件审查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车辆生产业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管理的要求,做好我省新建改装车、更名迁址、增加品种的生产准入考核工作,决定建立陕西省车辆生产企业条件审查专家库,拟聘请一批既有汽车专业技术,又有实际工作经验,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进入专家库,入选专家将承担对我省车辆准入的工厂条件审查工作,推荐名额不限。
  一、汽车行业专家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汽车行业发展,具有10年以上的汽车行业的工作经历。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熟悉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管理工作。
  5、具有科学、客观、公正、求实的工作作风。
  6、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加相关工作。
  二、推荐专家程序
  1、省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给省内汽车行业的重点院校、重点企业。
  2、按照我省汽车行业专家的基本条件,采取公开、公正和由下而上的原则,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将省内汽车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推荐为专家人选。
  3、省发展改革委对专家人选按照其承担的工作、经历、经验和本单位的推荐意见等,分析、比较,确定专家库初步人选。
  4、省发展改革委将专家库人选名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新城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处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吴振奎   
  联系电话:029-87294704  传真:029-87291285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汽车  专家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陕西省车辆生产企业工厂条件审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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